共享單車新規:每萬輛車需配至少50名服務人員
如今,共享單車如雨后春筍般在各大城市涌現,為人們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便利,但同時,由于缺乏一定的制度、規范,導致各種問題層出不窮,企業和使用者的權益都無法保障。
期待后續有良好的監管去維護當前的共享單車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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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科技
http://news.mydrivers.com/1/529/529283.htm
科客點評:期待后續有良好的監管去維護當前的共享單車市場。
如今,共享單車如雨后春筍般在各大城市涌現,為人們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便利,但同時,由于缺乏一定的制度、規范,導致各種問題層出不窮,企業和使用者的權益都無法保障。
據新華社報道,為此,《天津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日前在網上公布,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反饋截止日期為5月7日。
據報道,暫行辦法共12條,對涉及的政府管理部門、運營企業、使用者的各方責任,發展原則、車輛登記、企業運營規范及管理、使用者行為規范、信用體系建設、監管與違規處罰等方面予以了明確和規范。具體如下:
在天津市提供互聯網自行車租賃服務的企業,應在天津市設立服務機構,應當具備與其管理需要相適應的線上線下服務能力、固定辦公場所、運維技術人員及企業管理人員,每1萬輛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配備不低于50名服務人員;
對使用者利用網絡進行實名制注冊登記并簽訂服務協議,明確車輛提供者與使用者相互承擔的法律責任;
制定企業對事故賠償速看機制、流程、標準等,鼓勵為使用者購買一定賠償額度的事故保險;
收取押金的,須在銀行設立押金專用賬戶,使用者押金不得挪用;
針對使用者制定安全騎行規范、停放守則、文明用車獎懲及個人信用評價體系;
未滿12周歲的兒童禁止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;
此外,暫行辦法提出按照“市級統籌、屬地管理”的原則,區級政府負責組織所屬區域內非機動車停放點位施劃工作,并做好停放標志的設置和停放秩序日常監督管理、停放區域環境衛生作業等工作。(快科技,原標題《共享單車新規:每萬輛車需配至少50名服務人員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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