汗!廣州一男子因iPhone 4捅死同事
1000多元的iPhone 4被同事摔壞,同事卻不賠償,為此,男子謝某竟持刀將同事刺死。被告人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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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客點評:醬紫啊,如果是iPhone 5或者6或者6S呢?那小編真的表示怕怕啦......
去年11月5日,案發前一天,謝華亮、蔡某與另外兩個同事一起打臺球。打球的過程中,蔡某不小心將謝華亮半個月前剛用1000多元買的iPhone4弄壞了。謝華亮讓蔡某賠,蔡某不賠,兩人因此發生口角。
據謝華亮供述,當天晚上他去附近的小超市買了一把水果刀,想第二天嚇嚇蔡某。
檢方的指控顯示,去年11月6日9時30分許,謝華亮在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東某汽車養護中心內,因向被害人蔡某國索賠未果,遂持事先攜帶的水果刀捅刺被害人蔡某的胸部,致被害人死亡。作案后,謝華亮逃離現場,同日22時許在廣東省陽東縣被抓獲。
在法庭上,謝華亮辯解稱,案發當天他又問蔡某賠不賠他的手機,蔡某說要看心情。謝華亮稱自己被蔡某激怒,因此拿出水果刀對著蔡某,蔡某依舊說不賠。謝華亮稱,自己沖過去假裝要用刀捅蔡某,結果由于雨天地滑,整個人撲了過去,水果刀正好刺在了蔡某的胸部。
后來,他看到同事撥打120,就逃離了現場。隨后他跑到番禺,向舅舅借了4000元作為路費,離開了廣州。謝華亮和辯護律師都認為,蔡某在摔壞了手機之后不進行賠償,蔡某應承擔部分責任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謝華亮的老板等同事都證明,汽車養護中心的地方安裝有防水防滑地膠,謝華亮稱他是由于地滑才捅到蔡某的辯解不予采納。
至于謝華亮和律師稱被害人有過錯的問題,法院認為,謝華亮因手機賠償問題與被害人發生矛盾,屬于民事糾紛,本應采取協商方式解決,但謝華亮事先準備刀具,協商過程中一語不合即持刀傷害他人。因此被害人不存在刑法意義上的過錯。最終,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謝華亮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法院還判決謝華亮賠償蔡某家屬3萬余元喪葬費等損失。(《廣州日報》,原標題《iPhone4被摔遭拒賠 男子捅死同事判死緩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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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莓貓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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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柳京介
記得之前同事把我的谷歌四兒子摔壞了,還不想賠我,我也有想捅他的沖動
不二佐助
看到蘋果4真不好意思,翻新都不知道翻了幾遍
有希子
這要是富二代,估計又是突發性間歇性精神障礙。